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0

80.到目前为止,我

80.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说到来自木星的天使的性质。前面(73)提到的那些造访其星球的居民、坐在他们头上的人并非其内在天堂的天使,而是天使灵,或其外在天堂的天使。这些天使的性质既已披露给我,我愿意把我蒙允许所知有关他们的事讲述出来。

有一个激发恐惧的木星灵贴近我胳膊肘之下的左侧,从那个位置和我说话。他的话很刺耳,并且这些话也不清晰,没有彼此分开,以致我不得不等很长时间才能明白他的意思。他在说话的时候,还间或将某种恐惧注入我。他警告我说,当天使来的时候,我也要好好接待他们。但我蒙允许回答说,这并不取决于我;我和他们自己一样欢迎所有人。

很快,来自木星的一些天使来了,我从他们与我交谈的方式就能发觉,他们和我们地球的天使截然不同。他们的言语不在口头话语中,而在观念里;这些观念通过我的内层朝各个方向扩散;他们还作用于我的脸,使它在每个细节上都赞同,从嘴唇开始,以各个方向朝周边扩散。取代话语的观念是离散的,但只是稍微离散。

后来,这些天使通过不怎么离散的观念与我交谈,以致它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空隙。在我看来,这就像是包含在那些只关注从话语中抽象出来的意义之人所说的话中的意义。这种言语对我来说比之前的更容易理解,并且包含更多东西。和之前的那种言语一样,它也流入我的脸,但这种言语的性质使得流注更为连续。不过,和前一种不同的是,它不是从嘴唇,而是从眼睛开始。

再后来,他们讲得更连续、更充分,以致我的脸无法通过合适的动作跟上。不过,我感觉一种流注作用于我的大脑,而大脑也以同样的方式进行反作用。最后,他们以这样的方式说话:他们的言语只落入我的内在理解力。它像稀薄的大气那样流动。我能感觉到这种流注,但无法区分它的细节。他们的言语类型更像是液体;第一种像流水,第二种像更稀薄的液体,第三种相对来说像空气,第四种像稀薄的大气。前面提到的在我左侧的那个灵人时不时地打断,尤其警告我对待他的天使要谦虚一点,因为一些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引入令人不悦的观念。他说,一开始,他并不明白天使们在说什么;后来贴近我的左耳才明白。那时,他的言语也不像之前那样刺耳了,而是和其他灵人的一样。

属天的奥秘 #6532

6532.“都留在歌

6532.“都留在歌珊地”表这些事物在教会记忆知识的至内在部分。这从“歌珊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歌珊地”是指属世层里面的中间或至内在部分,就是教会的记忆知识所在之地(参看5910, 6028, 6031, 6068节)。纯真和仁爱的良善,无论内层还是外层(6529-6531节),都在这至内在部分,这一点由他们将“小孩子、羊群和牛群都留在歌珊地”来表示;因为留下来的事物在哪里,它们就在哪里。因此,“留”他们在内义上并非表示留在后头,而是在那里,也就是说,在教会记忆知识的至内在部分,也就是“歌珊地”。
  

属天的奥秘 #7454

7454.“这样行本

7454.“这样行本不相宜,因为我们要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我们的神”表地狱的肮脏和污秽会流入。这从“本不相宜”、“所厌恶的”和“祭祀耶和华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本不相宜”是指某种不能做的事;“所厌恶的”是指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祭祀耶和华神”是指敬拜他们的神,如前所述(7452节)。因此,“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神”表示他们将以一种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由于对抗这种敬拜并会侵扰它的地狱影响而所憎恶的敬拜来敬拜神。
  至于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从在来世清楚显现的事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每个灵人,尤其每个社群都被这个灵人或社群的信仰和生命的一个气场包围。该气场是一种属灵气场,凭它就能知道这个灵人的性质,尤其知道这个社群的性质。因为那些拥有觉知的人有时在相当远的地方就能发觉这个气场。即便这个灵人或社群隐藏起来,没有通过思维或言语进行接触,他们也能发觉它。这种属灵气场好比包围世人肉体的物质气场,也就是由他身上所散发的气味构成,并能被嗅觉敏锐的动物闻到的一个气场。关于包围灵人的属灵气场,可参看前文(1048, 1053, 1316, 1504, 1519, 2401, 2489, 4464, 5179, 6206e节)。
  由此可见,地狱灵若出现在那些正在献上神性敬拜的人所在的地方附近,就会通过他们的气场侵扰他们;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正献上神性敬拜的人就会觉察到卑鄙可憎的东西。这一切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个解释,即:如果他们在附近的地方敬拜神,地狱的污秽和肮脏就会流入。从关于每个灵人,尤其一个灵人社群所发出的属灵气场,或信仰和生命的气场的阐述也可以看出,凡人在世上所思、所言、所行的,都不是隐藏的,而是公开的;因为构成这个气场的,正是这些东西。这样一种气场也从一个在世上处于肉身之人的灵发出;从该气场也能知道他是哪种人。所以,不要以为人暗中所想、暗中所做的事是隐藏的。事实上,它们清清楚楚地显现在天上,如同显现在正午之光中,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宣扬。(路加福音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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